ok138cn太阳集团(古天乐代言)有限公司-Made in China

你的位置:首 页 > 要闻动态 > 校园动态 > 正文

课表编排与调课规定

来源:教务处    发布时间:2015-08-07 15:26    阅读次数:    选择字号:T|T

  课表是人才培养方案的具体表现形式,是学院日常教学工作和其他各项活动的指挥调度表,为了保证稳定的教学秩序,制定本规定。

   一、课表编排的原则

   课表编排应以遵循教学规律、稳定教学秩序、保证教学质量为总原则,并注意处理好以下几个具体问题:

  (一)课表的总时数和各个环节的比例,应当与培养方案的规定相符。

  (二)课表应具备科学性、合理性和适应性,有利于提高教师教学和学生学习效果。注意时间间隔和搭配,较为重要的基础课、专业课一般编排在上午,实践实训课、选修课等一般编排在下午或晚上,周学时和作业较多的课程隔天编排。

   (三)有利于学院教学和科研工作的相互促进,有利于教师资源和工作时间的合理分配。对外请教师及学院批准外出参加实习、进修、研讨的教师排课时应优先照顾。

   (四)有利于教学设施、设备和其它教学资源的充分利用。警务技能、公安信息化应用、刑事技术及其他实践性较强的课程,因涉及场地、设备及教室等资源,排课时应统筹考虑,避免时间和资源冲突。

   (五)排课前各系(部)及任课教师可以根据课程特点和本人实际情况提出任课时间和建议,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,教务处应充分考虑有关系(部)和任课教师的合理意见。因条件限制不能满足时,系(部)和任课教师要服从整体安排,以确保教学活动的正常进行。

  二、课表编排与分发

  (一)教务处在每学期期末印发下学期教学实施计划,下达教学任务。各系(部)须在规定时间内组织落实任课教师,并填报《教师授课预报表》报教务处,教务处在对全院教师预授课情况进行统筹审核的基础上,报主管副院长审批后统一编排下达课表。

   (二)教务处应在每学期放假前编排好下学期课表,发布于教学管理系统。任课教师课表由各系(部)下载打印分发,学生区队课表由学生处安排下载打印分发,培训学员课表由培训中心安排下载打印分发,院领导课表由教务处负责呈送。

   (三)课表一经排定和公布,应当保持其相对稳定,不得随意变动,教师和学生均须依据课表所标课名、时间、地点上课。

   三、调、停课

   课表运行期间,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私自调课和停课,有下列情形需要调、停课者,应由教务处统一调、停。

   (一)在课表执行过程中,发现课表编排有不当之处,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予以适当调整。

   (二)因培养方案调整需要调、停课者。

   (三)因全院或有关部门临时性重大活动需要调、停课者。

   (四)因教学设备、教学条件临时出现问题或变化,无法按原课表上课者。

   (五)任课教师因病或其他特殊原因不能正常上课者。

   (六)任课教师经学院批准外出参加重要活动等需要调课者。

   (七)因其他紧急警务活动需要调、停课者。

   四、调、停课审批程序

   (一)因培养方案调整或在课表运行过程中发现有不当之处需调课者,由教务处给各系(部)和有关学生区队下达调、停课通知。

   (二)因全院性或两个及其以上区队活动需要调、停课,由活动组织单位书面申报教务处,并经主管副院长和院长审批。一个区队活动需要调、停课,由教务处批准。

   (三)任课教师因故不能上课,一天内由任课教师提前半天填写调课申请单,经教研科、系(部)和教务处审批,两天及其以上须经主管副院长审批。调课后应由任课教师或系(部)内勤及时通知学生区队。

   (四)任课教师因病或特殊原因,长期不能坚持上课时,原则上不准停课,应由教研科和系(部)安排其他教师或教官代课。如无合适代课教师或教官,由教研科报系(部)、教务处和主管副院长审批调至下学期开课。

   (五)未经教研科、系(部)和教务处同意,任课教师不得互相调换上课班级和时间。

   (六)经批准在校外兼课的教师,应以保证完成校内教学任务为前提,严禁为校外兼课而调、停校内课程。

   五、罚则

   教师未经学院批准擅自调、停课或批准调课后做与调课理由不符之事者,一经查实,按学院《教学事故认定与处理办法》处理。

   六、本规定由教务处负责解释,

   七、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执行。

 

XML 地图
XML 地图